2011年7月8日

同性婚姻在紐約


社會普遍所接納的觀點(norm)不斷在變,有時候,某些觀點不是反映著對與錯的爭議,而是社會上有多少人開始接納。有所謂:少數服從多數。正好簡單解釋某些想法為什麼變成主流。

看同性戀,曾幾何時是禁忌。

當然,在宗教、倫理層面可解釋因由,但同性戀之所以曾經不被社會接納,正因為這並非社會主流。不過,世界的確在變,同性戀依然不是主流,但自由戀愛觀念已延伸至同性層面,沒有人膽敢反對。正如近日美國紐約市宣佈同性婚姻合法化,看來只會有越來越多地方跟隨。有時問同學意見,他們也會表達:事不關己,何必堅執他人取向?況且,同性戀者應有自由選擇權利。

也想,是否真有一天,同性婚姻合法化會在香港出現?若然此一趨勢避不了的話,會在何時?

1 則留言:

  1. 個人雖然理解老師的講法,但換個角度去想,同性婚姻與以往讓不同種族或者地位的男女結合不同,同性婚姻所影響的並不單單是結合的二人,還有下一代的愛情觀和價值觀。當下一代看見同性(甚至同性父母)能夠結合時,不免容易對愛情原來的觀念產生扭曲,甚至混亂。
    不知道老師對這樣的説法有什麽意見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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